記者黃興文/台北報導
消基會 ?12日公布市售牙膏抽驗結果, ?30件樣本中,商品標示共有 ?11件不符合規定,不合格率約 ?4成;另有 ?5件驗出水楊酸(防腐劑),消基會呼籲,政府應儘速將「非藥用牙膏」列入相關條例,並要求業者標示商品全成分。
消基會 ?3月於藥妝通路採購 ?30件牙膏,檢視商品外包裝標示項目、含氟牙膏含量是否合乎規定,以及檢測其中防腐劑含量是否超標。結果發現, ?30件樣品中,商品標示共 ?11件不符合規定,不合格率約 ?4成; ?2件商品防腐劑超標;外包裝標有全成分的 ?14件商品中,有 ?4件商品沒標榜功效的對應成分。
消基會表示,因牙膏標榜的功效多且成分複雜,在不需要強制標示全成分的情形下,消費者不易得知牙膏商品是否添加防腐劑。這次檢驗的 ?30件樣品中氟含量依據 ?CNS ?439牙膏國家標準的規定( ?800ppm至 ?1500ppm)全部合格;防腐劑部分有 ?5件含水楊酸。
消基會指出,我國牙膏商品目前尚未納入「化妝品管理條例規範」,所以防腐劑含量及標示並沒有強制規定,但若依化妝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來看,黑人超氟多效護理牙膏、云南白藥薄荷牙膏等 ?2件超出容許值 ?0.2%。
水楊酸可作為化妝品的防腐劑,溶解皮膚角質,也有抑制細菌的功效,但對人體恐會產生刺激、接觸性皮膚炎或過敏等問題。因此消基會呼籲,牙膏與一般清潔用品對人體造成的影響有所差異,不宜用同一套標準視之。可參酌國際化粧品相關法規,衛福部應儘快將「非藥用牙膏」列入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」管理;另外消費者選購牙膏商品時,也應看清楚外盒標明全成分牙膏商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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